10年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来源:未知 admin 发表于:2012-01-07 14:33 点击:

第一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

第二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三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和报考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四条 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第五条 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核工程和核技术、电力工程与管理、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广告学专业不适宜辩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第六条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12年德州学院外省市艺术类招生考试录取规 10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录取
清华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查询办 青岛理工大学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鲁迅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生招生录取办法 10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办
中国艺术生高考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感谢中科鸿基提供服务器网络支持
Copyright © 2007-2011 a211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