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设计专业、绘画专业录取原则是:山东省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本科的文化成绩投档最低线,正常投档后按照山东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余省份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的本科艺术文化最低控制线后,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工业设计专业录取原则是:山东省考生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本科的投档最低线,正常投档后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余省份的考生参加我校校考且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后,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的本科艺术文化最低控制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模特方向)录取原则是:参加我校校考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本科文化成绩投档最低线,正常投档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原则若有变化,请注意学校招生网站公告)
4、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是:参加我校校考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本科文化成绩投档最低线,正常投档后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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