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12年高职专招生章程

来源:互联网 admin 发表于:2012-05-26 20:43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261

第五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1001号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2009年2月26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民办高校。

第八条 学院基本情况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大众报业集团投资创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山东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专门为文化产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等院校。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山东蓬莱市,依山傍海,北与海上名山长岛相望,东与蓬莱阁毗邻,南依风景秀丽的塔顶山。学院已建面积573亩,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是一所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设施完备,文化气息浓郁的滨海大学。

学校设有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动漫学院、旅游管理学院、葡萄酒学院、少林武术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开设了文化事业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会展策划与管理、出版与发行、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营销与策划、市场营销(葡萄酒营销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印刷图文信息处理、表演艺术、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等20余个专业。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已初步建立起一支学历结构合理,符合高职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特聘了一批政治素质过硬、高教经验丰富、懂教学善管理的专家、教授担任学科带头人。依托大众报业集团的人才优势,学校还聘请了一批传媒界、文化界、艺术界、设计界的知名人士和专家担任客座教授。教师队伍中有一批在专业领域造诣颇深的“双师”型教师,对学生进行高水平教学指导和个性化教育服务。

学校明确了“适度规模、强化内涵、突出特色、增强实力、提升层次” 的办学指导思想,确立了“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产业兴校”的办学思路。坚持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建设需求为目标,走以内涵发展为主、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学校还成立了由学界和业界的知名专家教授组成的学科专业发展指导委员会,科学规划、优化了学科专业的结构布局。一所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现代化高等职业学院正在山东半岛崛起,为建设山东经济文化强省输送更多更好的创新型实用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招生对象:参加2012年高考(微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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